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政府门...
2024年11月8日 第三十一条 幼儿园变更、终止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提前向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并向社会公告,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妥善安置在园儿童。 第三十二条 学前教育...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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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5月01日

